最近几天,全国多地发布紧急通知,7 月中旬开始,未接种新冠疫苗可能将影响正常出行。据微信公众号「大美北流」7 月 13 日消息,广西玉林北流市将从 7 月 15 日起,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从 8 月 1 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有禁忌症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场所。同时,为了强化校园疫情防控,北流市在通知中还提到,各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需要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原则上未完成接种的,将暂缓入学。而据微信公众号「定南发布」 7 月 11 日消息,江西赣州定南县将从 7 月 15 日起,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药店、火车站、商场超市等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赣通码疫苗接种标识或纸质接种凭证),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完成接种。而从 7 月 26 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上述重点公共场所。国(境)外返县人员未接种的需在解除隔离后立即到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与国(境)外返县人员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农村集市摊主如无接种禁忌症的而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另据健康时报记者根据各地通报不完全梳理发现,近一周以来,江西抚州崇仁县、浙江宁波宁海县、福建晋江市、四川万源、湖南株洲等十地通告未接种疫苗影响出行;此外,广西、安徽4地未接种疫苗办理入学将受影响,河南部分地区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
近一周以来,江西抚州崇仁县、浙江宁波宁海县、福建晋江市、四川万源、湖南株洲等十地,都发布了类似“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超市、医院、学校、车站、监所、电影院等重点公共场所”的通告。
对于这些政策,部分地区进行了回应,政策确实有,是为了促进新冠疫苗接种任务的完成。江西赣州安远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人员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称,此举是为了响应国家提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的要求,“各个地方要朝这个目标去推动,如果没有一定的力度、一定的措施,就完不成这样的目标。”此外,有的地区,除了解释外,对“一刀切”的政策加上了一点“弹性空间”。浙江宁波宁海县委外宣中心工作人员对央视网记者表示,新文件删除了“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 …… 重点场所 ”的表述,仅要求在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 “二码联查”。对未接种人群,只动员其进行接种,并不要求重点场所实施禁入。广西桂平市、贵港市港南区、北流市:家长未接种疫苗的,孩子暂缓上学7月12日广西桂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通告。广西桂平市、贵港市港南区、北流市官方通知都不约而同地要求,“根据‘应种尽种’原则,各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原则上未完成接种的,暂缓入学。”此外,桂平市通告还要求,8月1日起,未接种人员不得参加市级组织的大型活动,以及不允许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农贸市场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要求必须接种,如果不接种可以暂缓入学、入托,但是新冠疫苗不属于免疫规划疫苗。
安徽省黄山市:未接种疫苗学生,办理入学将受影响
7月13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公告》,公告明确:年龄在12-17周岁年龄段的人群均需要接种。即日起至7月底为15-17周岁的人群开展接种,8月份为12-14周岁的人群开展接种。并特别提醒:该年龄段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报道时须提供接种证明或禁忌症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河南唐河: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图源:唐河县新冠疫情防控疫情工作指挥部令(第1号)截图根据“云上唐河”客户端7月11日公布的信息,除了“进出公共场所一律出示疫苗接种证明或接种禁忌证明”,唐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还在《关于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凡符合接种条件的一律进行疫苗接种(含离退休人员、临时工、政府购岗),不能提供接种禁忌证明又不接种者,一律停发工资、停止上班。7月16日,健康时报记者致电唐河县卫健局,电话未接通。7月12日,江西瑞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对符合条件、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三代以内亲属)、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企业责令限期完成接种。公告显示,7月26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有禁忌接种证明和18周岁以下人员除外)进入机关、企业、学校、医疗机构、交通场站、商场超市等重点公共场所。农村集市、农贸市场摊主未接种疫苗不允许出摊。目前看来,7 月以来部分地区公布的「未接种疫苗或限制出行」措施,与国家卫健委此前一直强调的「『应接尽接』和自愿原则相结合」之间,还存在一定冲突。第一财经记者近日从国家卫健委相关部门了解到,新冠疫苗接种依然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未接种者不影响出行等个人事务。
在中国进入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后,国内多地先后出现过本土的传播疫情,经过流行病学溯源调查发现,这些疫情与境外输入的病例和进口的货物有关,说明中国目前面临的风险仍然是境外输入,中国仍然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常态化防控阶段。
在有了疫苗这个防控手段后,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都在积极推动疫苗的接种,同时,坚守现行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防控措施,以及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用以防控新冠疫情。在中国,新冠疫苗更是有效防控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的手段。目前国产新冠疫苗对变异毒株仍具有较好的保护效力,同时预防(降低)了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发生率。对于局部地区出现的对未接种新冠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国家卫健委已经关注到并将及时予以监督和规范。其实,对于使用强制手段接种新冠疫苗的现象,国家卫健委一直给予重视。在4月11日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曾指出,对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必须坚决予以纠正。科兴等国产新冠疫苗已在进行 18 岁以下人群接种疫苗的初步试验。6 月 28 日,科兴发表了全球首个 3~17 岁儿童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的 I/II 期临床试验,结果展现了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随着更多研究的继续推进,疫苗的接种人群也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7 月 14 日,据央视新闻消息,广西卫健委计划将在下半年推进对 12~17 岁人群及 60 岁以上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 10 月底前,完成 12~17 岁人群的全程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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